沥青进口手续

沥青广泛用于道路和停车场的建设与养护。越南的沥青主要从中国、俄罗斯、泰国、美国、沙特阿拉伯和印度进口。本文概述沥青进口的政策、HS 编码、税费、单证和流程。

1. 进口政策

法律依据:第 38/2015/TT-BTC 号通知(经 39/2018/TT-BTC 修订)、第 69/2018/NĐ-CP 号议定、第 43/2017/NĐ-CP 号议定、第 128/2020/NĐ-CP 号议定。沥青不属于禁止进口商品。需注意:

  • 旧货禁止进口;
  • 货物须按第 43/2017/NĐ-CP 号议定加贴标签;
  • 正确归类 HS 编码,以正确计税并避免处罚。

2. 货物标签

进口货物须按第 43/2017/NĐ-CP 号议定(经第 111/2021/NĐ-CP 号议定修订)加贴标签:出口商、进口商、品名及信息、原产地,贴在纸箱、木箱或包装等易于检查的位置。无标签或标签错误可依第 128/2020/NĐ-CP 号议定处罚,并可能导致原产地证不被接受。

3. 沥青 HS 编码

HS 编码 商品描述 普通税率 (%) 最惠国税率 (%) 增值税 (%) 中国-东盟 ACFTA (%)
2714 天然沥青(地沥青);沥青页岩、油页岩及焦油砂;沥青岩
27141000 – 沥青页岩、油页岩及焦油砂 5 0 10 0
27149000 – 其他 5 0 10 0

HS 编码申报错误会延误通关,并可依第 128/2020/NĐ-CP 号议定处罚(200 万越南盾起,最高为少缴税款的 3 倍)。欢迎联系我们确认具体编码。

4. 进口关税与增值税

进口关税 = CIF 价 × 税率;增值税 =(CIF 价 + 进口关税)× 增值税率。凭有效原产地证(中国 Form E、东盟 Form D 及其他自贸协定)可享受特别优惠税率,通常为 0%。

5. 进口单证

  • 报关单
  • 贸易合同(Sales contract)
  • 商业发票(Commercial invoice)
  • 装箱单(Packing list)
  • 提单(Bill of lading)
  • 原产地证(如有)– 享受协定优惠税率(通常为 0%)
  • 产品目录(如有)及海关要求的其他资料

6. 进口流程

  1. 申报:合同、发票、装箱单、提单、原产地证、到货通知齐全并确定 HS 编码后,通过电子系统申报(货到港 30 天内)。
  2. 开单:系统分为绿、黄、红通道;15 天内携资料到海关分局办理。
  3. 通关:审单(及查验)后缴纳进口关税和增值税,报关单放行。
  4. 提货:结清港杂费,取提货单,安排车辆运回仓库。

7. 安立达提示

  • 选择可靠供应商,核实产地与品质;
  • 按实际材质和标号归类 HS 编码;
  • 船到前备齐单证,避免产生堆存费;
  • 每件货物均按第 43/2017/NĐ-CP 号议定贴标。

需要确认 HS 编码、预估税费或门到门报价?请通过 Zalo、微信、WhatsApp 或邮件联系安立达,越南与中国团队将尽快回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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